所有权的权能,指所有人为实现对所有物的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限制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所有人对于标的物的支配不仅止于抽象,通常表现为以下具体权能: 1.占有权能 占有,指所有权人对物为控制、管领的事实。占有权能是所有权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占有权能通常属于所有人,但在某些条件下也会与所有权分离,当占有...[详细]
(一)所有权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特征 1.所有权具有自权性 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所有权是一种自物权。与他物权相比,所有权意味着权利人可以直 接地、不经任何中介地和无条件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物的权...[详细]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或管领特定的物,并且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利,物权的本质是物质资料所有制和财物占有、支配关系的法律表现。作为财产权,物权是与债权相互对应、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物权是一种静态的财产权,反映了人们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质资料方面的...[详细]
一、时效的概念与类型 (一)时效的概念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 时效是一种期限,但又与一般期限不同,须有下列三要素: 1.一定事实状态的持续存在。所谓一定的事实状态是指占有某物、不行使权利等事实。 2.经过一定的期间,即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期间,这一期间...[详细]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一)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行为人根据他人的授权或者法律的规定,以该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行为的后果归属于该人的行为。 代理是一种至少有三方(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 代理制度一方面源于对行为能力有欠缺者的救济,另一方面则出自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由于社 会经济生活...[详细]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简称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设立、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详细]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特征是: 1.法人是团体 法人是由自然人及其财产的集合而组成的团体或者说是社会组织,这个社会组织被法律确认为民事主体。 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 无财产就无法人的人格。在社会组...[详细]
一、自然人的概述 (一)自然人的概念 自然人指一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具有自然生命形式的人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藉的人。 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传统民法及民法学说普遍使用“自然人”概念,用以表明国民的民事主体资格。《民法通则》采用了“公民(自然人)”概念。《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