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每日一练(7)

作者:原编    责任编辑:浙江成考网    2024-01-05

第1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时都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镥,共同分担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了动物侵权责任的知识点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王家的狗造成甲、乙受到伤害,受害人甲、乙没有重大过错,因此王家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


第2题某施工单位修地下管道,未设安全装置,甲、乙两个儿童打闹没有注意到下水道井盖未盖,乙跌人井下摔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乙的损失应该由()

A.该施工单位负责

B.甲的监护人负责

C.乙的监护人负责

D.建设单位负责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了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的知识点。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施工单位修地下管道,没设置安全装置,应该对乙的损失负担责任。


第3题在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动产质权的标的物的要件的是()

A.非为禁止流通物

B.特定的动产

C.出质人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

D.出质人对标的物不具有处分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了动产质权标的物所具备的要件的知识点。

【解析】动产质权的标的物须具备非为禁止流通物、须为特定的动产、须为出质人自己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动产3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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