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答案:(1)留置权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扣留其占有的财产,并以其担保债券得以实现的权力。
(2)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第一,一方按照合同已经占有了对方的财产;
第二,对方没有依约给付应付的款项;
第三,对方没有履行给付义务超过了约定期限。
37.简述代理行为的法律特征。
答案:(1)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的授权范围之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被代理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该代理行为的后果要由被代理人来承担的法律行为。
(2)代理的法律特征:
第一,代理人须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要由被代理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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