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点串讲

作者:原编    责任编辑:浙江成考网    2020-03-13

一、知识要点
1、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2)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义务。
(3)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辅助的义务。
(4)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私立救济的方式。
私立救济的方式包括:(1) 自卫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2)  自助行为。
3、肖像权的内容。
(1) 肖像制作权。
(2) 维护肖像完整权。
(3) 肖像使用权。
4、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他人遭受损失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1) 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2) 他方受有损失。
(3) 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 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5、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1) 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2) 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
(3) 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6、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7、遗嘱的形式。
(1) 公证遗嘱;
(2) 自书遗嘱;
(3) 代书遗嘱;
(4) 录音遗嘱;
(5) 口头遗嘱。
8、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停止侵害;
(2) 排除妨碍;
(3) 消除危险;
(4) 返还财产;
(5) 恢复原状;
(6) 赌偿损失;
(7) 赔礼道歉;
(8)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案例分析题

二、案例分析题
1、甲向己借款,以自己的汽车设立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汽车发生故障,甲将汽车送到修理厂修理。汽车修好后,甲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将汽车扣留。
问:
(1) 乙是否取得抵押权?为什么?
(2) 修理厂扣留汽车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1) 取得。因为即使不办理登记抵押权依然成立,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3) 合法。因为甲在汽车修好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埋厂依法取得该汽车的留置权。
2、甲聘请乙作为某案件的代理律师,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己受委托后开展相关调查,花去费用2000元。临近开庭,甲突然通知乙解除合同,遭乙拒绝。
问:
(1) 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2) 乙是否有权要求甲偿还2000元费用?为什么?
答案:
(1) 有权。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 有权。因为虽然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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