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
本科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正常毕业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良好 。
2.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程成绩在75分(含)以上,其它课程有补考或重修及格的累计≤2门 。
3. 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良好(含)以上(良好:80-89分);论文复制比(去除本人已发表)≤30%,校内互检≤30%,通过答辩。
4. 无学位外语(英语)考试要求。
5. 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在学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全部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加权平均分达到70分(含)以上。
(2)英语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①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英语三级(CET-3),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三级(PETS-3) 考试,或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PRETCO-A)考试,或参加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②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CET-4) 成绩达425分(含) 以上,或参加全国英语公共英语四级(PETS-4)及以上,成绩合格。
③毕业前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评定的初级(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水平认定,并与所修读专业直接相关,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具体范围和相关性予以认定。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各实践环节成绩达到“中”及以上。
(4)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5)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时申请一次。
湖州师范大学
1. 每门学位课程(含学位外语)成绩达到 70 分(含)以上。
2. 医学类专业在毕业前由学校组织学位课程统考代替毕业论文,学位课程考试须一次性通过且符合成绩要求,若政策要求必须撰写毕业论文,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3.其他专业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达到 75 分(含)以上;
另外,学生仅有一门学位课程修读成绩未达70分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认定该门学位课程符合要求:
①获省级人民政府以上表彰/奖励;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一等奖或者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集体项目前三名)三等奖以上、省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前三名;
②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学术期刊(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③获得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④外语类(英语)专业参加本专业次高级别外语等级( TEM-4\JLPT-N2等)及以上考试成绩合格;若大学英语学位课程修读成绩未达70分,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笔试成绩达380分以上,或者PETS考试成绩合格,或者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合格,或者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成绩合格。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完成相应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高中起点本科毕业生必修课首次考试不及格课程不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必修课首次考试不及格课程不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达中等以上(含中等)。
(五)学位外语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及格。
温州商学院
(1)在学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课程,课程考试综合成绩须一次性通过,且每门课程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学位课程综合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
(2)原则上要求在学期间无休学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按时完成答辩,且一次性通过答辩,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浙江工商大学
(1)在学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全部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加权平均分达到75分(含)以上。
(2)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必须一次性通过。
(3)在学期间在学期间累计补考课程少于2门(含)。
(4)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英语三级(CET-3),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三级(PETS-3) 考试,或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PRETCO-A)考试,或参加浙江工商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CET-4) 成绩达425分(含) 以上,或参加全国英语公共英语四级(PETS-4),或参加浙江工商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位英语(英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中等(含)以上。
(6)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7)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时申请一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1)在学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全部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加权平均分达到75分(含)以上。
(2)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必须一次性通过。
(3)在学期间不能补考。
(4)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英语三级(CET-3),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三级(PETS-3) 考试,或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PRETCO-A)考试,或参加浙江工商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CET-4) 成绩达425分(含) 以上,或参加全国英语公共英语四级(PETS-4),或参加浙江工商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位英语(英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6)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7)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时申请一次。
浙江中医药大学
(1)在学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全部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加权平均分达到75分(含)以上。
(2)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必须一次性通过。
(3)在学期间不能补考。
(4)学生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英语三级(CET-3)或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PRETCO-A),(25级之前入学前3年有效,25级开始入学前10年有效),大学英语四级(CET-4) 成绩达425分(含) 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 成绩达425分(含) 以上,考试成绩合格。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好(含)以上。(中药学、药学、护理学要求论文,其他专业是实习表格盖章)
(6)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7)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时申请一次。
浙江科技大学
(1)在学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全部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加权平均分达到75分(含)以上。
(2)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必须一次性通过。
(3)只能提出一次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5)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6)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时申请一次。
(7)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要参加论文答辩,另需缴纳300论文指导费200答辩费。
绍兴大学(原绍兴文理学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2、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教学实验)并成绩合格,或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毕业资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3、课程学习成绩,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其他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在读期间累计补考或重修课程3门及以下,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
4、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并通过答辩,成绩良好(含良)以上。
中国计量大学
一、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三级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四、六级英语考试;或函授学生在本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外语成绩六年内有效,高中起点本科学生外语成绩四年内有效,且考试需在毕业前完成。
二、学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补考课程不超过三门次。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总评成绩不低于良。
四、各门学位课程均应达到70分以上。
浙江农林大学
1、全部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含)以上,并且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及以上。
2、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英语三级(CET-3)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三级(PETS-3)考试及以上,或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A 级(PRETCO-A)考试,成绩合格;或通过浙江农林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位英语考试;英语类专业学生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以上,成绩达 425 分(含 425 分),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四级(PETS-4)考试及以上,成绩合格;其他语种成绩要求相当于英语三级同等程度。
3、通过由学校专业所在学院提出、教务处审定的一门基础课和二门专业课的学位课程考试,学位课程必须一次性通过,不得缓考和补考。
杭州师范大学
(1)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满足毕业条件。
(2)学位课程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
(3)通过大学英语三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以上或其他语种的学位外语考试。入学前三周年内已获得大学英语三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或其他语种学位外语证书者,可以免试学士学位英语。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
(5)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6)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当年或毕业的次年申请一次。未通过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7)医学类学士学位授予比毕业证要晚一年拿。
浙江理工大学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校规校纪、学术规范。
2. 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 课程最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0(≈加权平均分70分)。
4. 具备从事科研或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5. 无学位外语(英语)考试要求(成考/函授/业余适用,自考除外)。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通过成人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成人教育本科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3.英语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CET-3)成绩合格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00分以上;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达到三级;
(3)参加院内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浙江财经大学
(1)平均分不低于70分,学位课程必须一次性通过,不得缓考和补考
(2)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学位英语成绩须符合以下之一: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或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成绩达到浙江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自学考试申请学位的英语分数线,或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成绩合格,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380分(含)以上。
说明:英语等级证书获得时间没有时间限制。
(3)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第1条不能取得学位者,毕业前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仍可授予学士学位。
1.在省级(含)以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独立发表二篇与所读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者(每篇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必须注明作者单位);
2.考上研究生者;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4)毕业前已经通过英语等级考试的在毕业当季申请,毕业后一年内考出英语的,要在毕业后的一年内进行申请。毕业一年后不再受理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和学位申请。
嘉兴大学
(1)学士学位课程 70 分(含)以上。
(2)补考门数不超过四门。
(3)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良好(含)以上,查重率30%以下。
注:论文总评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年级该专业学生人数25%之内。
温州大学
(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本科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经审核准予毕业。
(2)各门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达到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程总评成绩在70分及以上,补考或重修及格的课程(含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累计不超过3门。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70分(中等)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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